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于浩世同志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于浩世同志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洛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于浩世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0〕356号),你院于浩世同志具有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从2008年12月15日算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