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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三、网上预征报名对象

  预征报名对象为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女性应届毕业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

  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2011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四、网上预征报名网站及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的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

  预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1日-6月15日。

  五、网上预征报名程序

  1.毕业生登入预征报名网站的“实名注册”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2.毕业生通过预征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毕业生在线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

  4. 高校配合县级征兵部门等组织预征报名对象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参加初检初审的毕业生将《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检初审工作人员。

  5.6月30日前,各高校要及时对初检初审合格并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等信息进行预审,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预征对象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信息审核和确认。

  6.高校把由高校和县级征兵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毕业生本人,作为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

  六、预征网上报名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本校男性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2.要认真参加网上预征管理系统培训,熟悉网上预征管理系统的使用,在网上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网上网下各工作环节。

  3.在预征报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配合县级兵役机关组织做好预征对象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等工作,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征对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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