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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10〕16号 2010年4月22日)


各普通高等学校:
  去年,各高校密切配合兵役部门,齐心协力,多策并举,周密安排,超常规推动,全省有三千多名大学生步入了军营,确保高校毕业生征兵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目前,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已经启动,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自2010年始,实施高校毕业生网上预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精神,为做好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经商福建省征兵办公室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高校毕业生网上预征组织领导

  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深远意义。高校毕业生离校前预征,是加强思想教育、保证兵源质量、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当地兵役机关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毕业生预征工作。各高校要在4月份建立高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把预征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管校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学工部、武装部牵头,就业中心、宣传部、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保证每件事情、每个环节都有要求、有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各高校要围绕国家优惠政策、预征流程等,开展多样化、全覆盖的宣传发动工作,要把宣传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纳入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预征对象将计入各高校就业人数。

  各高校要尽快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解读活动,及时张贴、上网发布教育部编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和《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等材料,通过校园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优秀士兵直接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就业优惠等政策以及预征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要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宿舍,特别注意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动员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和部队急需专业毕业生报名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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