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闽教法〔2010〕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厅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省教育厅决定于近期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内容:
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对象为全省中小学生。主要内容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消防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防震减灾法、
食品安全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参赛时间:
2010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
三、参赛办法:
本次竞赛题目将刊登在2010年5月10日《小学生周报》(中高年级)总第1758期第7版和《读写天地》2010年第6期上。请各地各校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竞赛答题卡集中寄送福建教育杂志社(以当地邮戳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竞赛答题卡)。邮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72553陈老师、87872052李老师。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教师指导奖、学校团体组织奖若干名。团体奖评奖依据为团体参赛率和参赛合格率。获奖个人和单位名单将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小学生周报》、《读写天地》上公布,并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