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继续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健康山东行动顺利开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和相关广告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各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