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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

  1.召开动员大会。各级爱卫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健康山东行动。(卫生、宣传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方式,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卫生、宣传部门牵头,广电、新闻出版、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工作经验。通过工作通讯、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卫生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农业、广电、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各地创建省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卫生部门负责)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卫生部门牵头,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卫生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铁路等部门配合)

  8.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卫生部门负责)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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