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0〕3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健康山东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健康山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确定开展“健康山东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省上下,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3年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2个以上;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4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0-150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30-50个、卫生社区(村)100-150个、卫生户100-1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70%以上。
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3年内解决8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县(市、区)城区、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