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10〕209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的等民办高校调整收费标准和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0]6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以及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核定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新增的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学年,新增的闽台合作的旅游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95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学费标准调整为8000元/生.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和动漫设计与制作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调整为9000元/生.学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