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10〕210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的等民办高校调整收费标准和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0]6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以及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实际,经研究,同意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增的建筑经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等2个专业学费标准为8500元/生.学年,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