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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13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拉开了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序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为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按照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要求,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辑出版大型工具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包含内容

  自治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部门管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办公室主任电话,行政审批事项、许可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承办处室和办公电话,投诉或纪检监察室电话;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办公地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办公室主任电话,工作部门的名称、地址、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名单,行政审批事项、许可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承办科室和办公电话,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办公室主任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办公室电话,工作部门的名称、办公地址、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办公室电话;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办公室主任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办公室电话;

  自治区驻外办事处地址、办公室主任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事业单位名称、地址、办公室主任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服务热线电话、投诉或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请相关中央驻疆单位参照以上内容提供材料。石河子市、五家渠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列入《指南》编辑范围。

  二、为保证《指南》编辑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编委会,下设编辑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南》编辑的组织协调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地州市及有关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进入编委会,并明确一位同志加入《指南》编辑办公室,与编辑办公室专业人员一同做好当地信息资料的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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