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2010〕39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餐饮业健康发展。餐饮业是关系民生的事业。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餐饮业成为生活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在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餐饮消费已成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3)》,制定本地区餐饮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把推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二、着力培育餐饮龙头企业。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品牌效应好、管理创新、效益明显、竞争力强、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在推广现代管理模式、提升品牌化水平、加快国际化进程、推进产业化发展等起示范带动作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