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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0〕43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抓好全省工业商贸、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动态跟踪工作,建立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我委研究提出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实施方案,并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确定了一批重点跟踪的重大项目,并提出了对各项目进行跟踪的初步分工意见。现将《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定相关负责部门以及联系人,并落实本地区重大项目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于5月25日前将联系人回执报送我委技术改造投资处。

  附件:1.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实施方案
  2.重大项目报送指标体系表
  3.重大项目各处室联络员表
  4.重大项目跟踪联系人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实施方案

  为动态掌握工业、商贸、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为工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建立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跟踪、分析全省工业、商贸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动态掌握工业商贸和信息化行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重大项目
  按照代表性、影响力等原则确定100个左右项目作为2010年我委跟踪联系的重大项目。包括:
  一是我委牵头的重大项目。如中航通飞珠海项目、广东工业设计城等。二是现代产业500强的初审项目中筛选。三是各市推荐的重点项目中筛选。四是各处室推荐的重点项目中筛选。
  (二)建立报送制度
  为便于开展工作,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委有关处室、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具体职责如下:
  1. 委有关处室职责。技术改造投资处、经济运行处负责重大项目的汇总及分析;各有关处室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的跟踪、推进,加强协调服务,并确定工作联系人。
  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职责。负责联络督促重大项目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并开展本地区重大项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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