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八)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方面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九)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全省仲裁机构工作。

  (十)牵头负责全省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十二)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交流,组织本系统干部培训,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咨询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人事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督查督办、绩效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政府法制网站管理工作。

  (二)政府法制研究处。

  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编制省政府立法计划;负责政府法制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政府法制方面的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工交财贸法制处。

  承担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商务、税收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四)农林城建法制处。

  承担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五)政法文教法制处。

  承担政法、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六)行政执法监督处。

  依法开展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对省直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评议和考评工作;协调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研究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意见;负责全省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及本省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件的核发、管理使用等工作;拟订全省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 加强依法行政中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承办省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