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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争取上级投资项目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争取上级投资项目先进单位的决定
(宛政〔2010〕22号)


  2009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邓州市等县市区政府争取上级投资项目组织得力,成效显著;市发改委等市直部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互相协同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加强项目监督检查,较好完成了各类上级投资项目的审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邓州市等5个县市区政府和市发改委等13个市直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10年争取上级投资项目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9年度全市争取上级投资项目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争取上级投资项目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5个)

  邓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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