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样表)
北京市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制
填 写 须 知
一、供热单位须填报本登记表中的各页内容。
二、填报时可打印或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四、表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日期用公历。
五、名称、地址一律使用全称。
六、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
七、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八、“供热单位管辖供暖锅炉房汇总情况”应当填写本单位运行管理所有锅炉房的情况;“供热单位备案锅炉房基本情况”、“供热单位备案锅炉房运行管理操作人员基本情况”应当填写运行管理的单个锅炉房的情况。
九、本表需附带材料目录详见附页。
供热单位综合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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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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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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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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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〇央属机关 〇央属企业 〇央属事业 〇部队
〇市属机关 〇市属国企 〇市属事业单位 〇乡镇企业
〇区县属机关 〇区县属国企 〇区县属事业单位 〇民营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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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归口
| 〇专业供热单位 〇行政机关后勤 〇部队后勤 〇企业后勤
〇学校后勤 〇科研机构后勤 〇文化单位后勤 〇医疗机构后勤
〇体育部门后勤 〇社团后勤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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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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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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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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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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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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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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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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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执照或事业法人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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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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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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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1、管理人员: 人,其中:从事企业管理、经营管理 人;从事供热技术、运营、安全管理 人;兼职 人。
2、运行操作人员: 人,其中:季节工 人。
以上合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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