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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牵头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以科技惠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
  (六)牵头拟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中药产业发展。
  (七)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管理和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拟定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负责专利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专利技术推广和运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信息、科技期刊、防震减灾、地震观测、科技和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县、特区、区科技管理及知识产权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财务、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政策法规、科技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及星火计划、软科学计划;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药现代化等工作;推进市县科技进步、科技扶贫及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推荐、管理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国家、省科技计划、富民强县专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等工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指导和开展科普工作;指导民营科技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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