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财务科
  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五)建设科(安全监督科)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特区、区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有关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核、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农村水利科
  拟定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节约用水和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组织拟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溉排水和节水灌溉等工作;实施灌区、水泵站工程节水改造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工作;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指导和协调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烟叶生产配套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
  (八)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综合协调市防汛抗旱各成员单位工作;负责全市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全市汛情、旱情、灾情的掌握和发布,指导、监督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利局监察室。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行政编制22名(含纪检监察2名)。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主任)9名(含监察室1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