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快速调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快速调查制度的通知》(冀建市【2010】26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请将本次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
二、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准备和组织所报资料,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三、结合省建设厅通知要求,请各建筑业企业按照我市4月6日下发的《关于对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情况及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备案的通知》要求报送资料,对逾期不报送资料或者填写资料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