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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补充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补充通知
(闽教语〔2010〕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10〕2号)要求,为办好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大赛组织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初赛组织工作
  初赛组织工作:初赛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行确定。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分别从初赛作品中选拔一定的优胜者参加复赛。
  二、复赛组织工作
  复赛时间:2010年6月12日--13日(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2010年7月3日--4日(各设区市)。复赛为现场比赛,由省组委会统一命题、规定格式、提供硬笔、软笔比赛试卷,软笔用四尺宣纸由参赛者自备。复赛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指定时间和地点,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省组委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分组对各设区市进行巡视监赛。
  三、复赛的试卷
  复赛的试卷由省组委会统一印制,作品内容分别选自中小学语文课本和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省组委会将于2010年6月4日前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复赛试卷。请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10年6月1日前将接收复赛试卷的联系人(含地址、联系电话等)、参加复赛学生的名单报省语委办(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传真电话:0591--87812256)。
  四、复赛作品报送
  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加复赛作品进行初评,将评出的优秀书法作品选送参加全省的评审。各设区市报送作品总数(含硬笔、软笔)不超过300张,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作品总数(含硬笔、软笔)不超过50张,在校生万人以上的高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可增送50张。选送作品应统筹兼顾不同组别、不同书体类别作品的数量(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按质量选送,名额不限),并附上作品报名表(附件)。报送作品中硬笔和软笔的作品比例分别为:60%、40%。各设区市于2010年7月9日前,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09年6月18日前将报送作品(附参赛选手名单)通过快递寄至省语委办,并附初赛、复赛参赛人数、总结和现场照片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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