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情况通报
(闽教安组〔2010〕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我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安组〔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3月18日,福州1名中学生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当场死亡后,我厅根据省里的部署,迅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举一反三,用一个月时间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使教育活动有力、有效,各地各校以吸取“3.11”事故教训为切入点,多层次、全方位的部署交通安全教育。4月6日,福州市教育局郑勇局长亲自主持召开校园交通、校车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五城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市属高校分管领导、市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全市安全干部150多人参加会议;漳州、三明等市教育局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分析会;厦门市教育局召开深化 “平安校园”建设座谈会,制定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举措,厦门市各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层层签订综治安全责任书;泉州、南平、龙岩市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遵循“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责任到人、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抓实工作、确保效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恰逢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第三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各地各校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图片展等校园文化阵地,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普遍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学校出一期交通安全专刊,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黑板报,召开一场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举办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册,观看一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征文活动,写一篇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组织一次与学生家长互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顺昌县教育局开展“爱车护路创平安校园,从我做起”千人签名和宣誓仪式,举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会、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手抄报”、“三字经”比赛、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绘画比赛等。龙岩新罗区各校充分利用教育部编写的《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小学伤亡、事件典型安全案例选析和小学生幼儿园安全知识挂图、影视宣传教育片》等现有的安全教育教材,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观看;三明三元区东霞小学和三明九中自编自创交通安全教育童谣进行传唱,利用班级黑板报“交通安全角”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漳州实验幼儿园专门开辟一面“交通安全标志”展示墙,将各种交通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图张贴于幼儿园楼道明显处,让儿童和家长学习。
三、强化教育,提高防范。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抓好“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文明出行”的养成,加强交通法规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安全乘车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学生家长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宣传学生乘车安全的重要性。城区各中小学校重点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做到有序上下车;农村中小学校重点教育学生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黑摩的等非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和酒后驾驶车辆,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安全骑车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安全骑车大讨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邀请交通民警开设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学生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教育学生骑自行车时严禁后座带人,严禁学生在街上嬉戏打闹,严禁学生在自行车后轮加装站人踏板,严禁在校内骑车,真正做到安全骑车。劝阻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8周岁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三明沙县三中、大田实小等学校还与骑自行车上放学的学生家长签订责任状,给学生发放骑车证。三是加强安全行路教育。全省各中小学普遍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对徒步上放学的学生,教育他们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有的中小学校还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学校的要求,提醒家长督促和教育子女注意安全行路。四是加强文明乘车教育。各学校结合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道德实践活动,重点纠正中小学生存在的随意斜穿马路、闯红灯、自行车和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行使、跨越隔离护栏、骑车逆行、带人、追逐、多人并行、在站点乱丢垃圾、乘公交车不主动让座和谈吐举止不文明等行为,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泉州市教育局对去年评选的37所“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示范校”进行重新评估认定。三明学院附小等学校把学生文明乘车纳入“三好生”评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