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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闽教综[2010]29号)


机关各处(部、室)、厅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闽政管综[2010]83号)的统一部署,自2010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办公、低碳生活
  二、实施范围
  委厅机关、厅直属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绿色出行日” 活动。6月12日为“绿色出行日”,倡议全体干部职工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7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倡议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楼梯等)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一天。
  (三)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践行”的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活动,倡议全体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简洁实用型包装。
  (四)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专题活动。制作节约粮食的标语,在厅委机关、直属单位职工食堂等场所张贴,引导大家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
  (五)开展节能行动倡议活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发出节能行动倡议书,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厅直属单位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活动。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活动,遴选和推荐优秀节能论文和创意作品参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节能征文活动,节能征文和创意作品请在6月20日前交厅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安排。各单位要把“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布置,确保这次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领导要带头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和节能理念。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把倡导绿色办公、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能知识讲座、节能培训等活动,同时要充分运用印发宣传画、节能标语、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内部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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