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六盘水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40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六盘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六盘水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六盘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六盘水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六盘水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加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国防交通方针、政策;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核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监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的建设与监督管理;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监督检查;组织并指导城市防空袭演练。
(四)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监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负责组织和协调战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工作,承担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工作。
(六)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