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的通知
(冀科企资函[2010]5号)
各有关单位:
针对往年出现的部分申报项目由于材料缺失等原因受理通不过的现象,今年国家又特别强调了创新基金项目纸质材料的完整性、顺序性,明确不接收后期补充材料。为提高我省项目材料审查工作效率,保证申报材料的上报质量,在前期省培训会的基础上,对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及顺序再次进行说明。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审核材料,按时申报项目。
附:2010年创新基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
2010年创新基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顺序
1、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意见表(必须提供)
2、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4、注册资料
5、相关附件内容
(1)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09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不提供)、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4)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5)留学人员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材料;
(7)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8)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二、装订要求
上述书面材料须按以上顺序加装申请材料目录后,建议用彩页隔开各个附件内容,按A4纸张尺寸,用长尾夹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材料附件中审计报告、查新报告为原件)。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后,通过U盘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至省管理中心。
三、材料具体说明
1、《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由组织单位(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