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必须按不低于省拨经费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并出具承诺函。
5、具体项目名称按照“ X X县(市、区)+X X X产业+(技术特征描述)”的格式自行确定。
三、项目的推荐和确定
项目推荐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新上项目和滚动支持项目均只推荐1个。各设区市科技局统筹考虑所辖县市(含扩权县、省财政直管县)的申报工作,对于扩权县、省财政直管县科技局申报的项目,省科技厅予以重点倾斜。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负责对所推荐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单位要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于2010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10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科技评估中心,并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评估中心: 付美兰 0311-85811319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曹乃倩 0311-85808657
附:河北省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示范县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一○年六月九日
河北省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示范县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技术依托单位:
产业龙头企业:
农业主导产业: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设区市科技局(计划专用章):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编写提纲
一、本县(市、区)基本情况(包括人口、面积、GDP、农业产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科技经费额度等)。
二、本项目确定的农业主导产业基础(包括规模、总量、产值、所占农业产值和县域总产值比重、在省内所处位次、主要龙头企业状况、企业群体情况、产品加工情况、种养主要品种、产业整体水平、主要技术经济合作组织情况、产业涉及农户及人口、产业化率、存在的主要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