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六)负责地方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协调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的收费站(卡)和车辆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设置申报及收费工作。
(七)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
(八)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九)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实施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信息、统计、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外事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三)安全法规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交通运输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宣传、咨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四)计划建设管理科
拟定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和报批工作;监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交通养护技术、质量、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通行业统计等工作;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技术引进和开发、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等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