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十二)市移民局
1.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2.组织开展和督促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定期演练。
(三十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负责食品消费环节、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监督检查食品消费环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和食品消费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防范药品质量和食品消费环节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十四)市铁路护路办
1.按照安排和部署,牵头组织和参与铁路路外安全专项整治。
2.加强铁路路外安全监管,组织制定所辖区域铁路路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3.参与铁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加强与铁路有关站段的联系沟通,共同构建防范体系,努力压减路外伤亡。
5.组织、参与春运、防洪、爱铁路防伤害宣传以及转特运安保和铁路地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三十五)六盘水供电局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制定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4.负责电力安全的业务培训、考核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电力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5.承担输变电、转供电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6.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十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3.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发牌、发证、安全技术检验、考核等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套牌、假牌、无牌等涉牌车辆、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已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关口。
4.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
5.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治理措施、意见。
6.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车载GPS监测监控系统等,加强动态监管。
7.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道路交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七)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1.负责对全市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参与编制城乡消防规划,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3.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抽查。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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