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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7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六盘水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五日

六盘水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划入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二)加强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监督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三)按审批权限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按管理权限与项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
  (四)按管理权限,组织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移民工作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
  (六)负责安排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和物资,并对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七)指导、监督县、特区、区做好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负责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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