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并监督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五)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林权纠纷调处、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参与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八)拟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负责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植树造林与产业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林业及其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工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林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