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


  2008年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以来,我区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在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伟大进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她们是当代西藏妇女的先进典型,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行动模范。为表彰她们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妇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再立新功,在隆重纪念西藏自治区妇联成立50周年之际,西藏自治区妇联决定授予马红梅等5人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其米旺姆等80人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中国拉萨SOS儿童村等40个单位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三八红旗手(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自治区妇联号召全区广大妇女要以先进为榜样,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她们勇于进取、追求卓越的品质;学习她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她们不畏艰难、自立自强的时代风貌;学习她们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同心同德,为实现我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10年6月11日

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名单

  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名单

  马 红 梅 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 判一庭副庭长

  李 林 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旺 珍 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江当乡雄 卓村村民

  阳 会 琼 林芝公安边防支队鲁霞边防派 出所教导员

  白玛央珍 拉萨饭店营销部副经理

  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名单

  拉萨市

  其米旺姆 拉萨市达孜县副县长

  索朗曲珍 拉萨市园林局普工

  阿旺拉姆 拉萨市司法局阳光公证处一 室主任

  李 林 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索 卓 拉萨市当雄县纳木湖乡人大 副主任兼妇联主席

  普布卓玛 拉萨市曲水县才纳乡才纳村 妇代会主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