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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事干部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事干部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质办发〔2010〕50号)


各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系统人事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加强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事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事干部队伍,根据今年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安排,决定在全省系统人事干部中开展岗位业务技能比武活动。

  现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事干部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积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一○年六月九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事干部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省系统人事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在全省系统人事干部中开展岗位业务技能比武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带头创先争优的实施意见》(浙组〔2010〕15号)精神,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技能为目的,通过开展岗位业务比武竞赛,激发全系统人事干部的学习热情,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风气,提高人事干部把握政策、运用政策、制定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创建学习型人事部门、争做学习型人事干部,树立系统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比武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比武活动顺利开展,省局成立人事干部业务技能比武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唐全东副局长任组长,人事处负责人、各市局和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局人事(政治)处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比武活动的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参加人员

  参加比武活动的人员为全省系统分管和从事人事工作的干部,包括:各市、县(市、区)局和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各市局人事(政治)处干部;县(市、区)局具体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具体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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