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人社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经开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人事处(党办),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已下发实行,请认真按照此《办法》的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工作。
为做好省第六批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准备工作,请各申请单位的主管部门尽快研究今年的申请计划,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申请理由、拟申请资助额度和用途。报告于2010年6月30日前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