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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生猪防疫管理。各乡镇要配合牧业局指导养殖小区和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定期进行彻底消毒。组织对近期有活猪及其产品进口的地区、生猪养殖密集区,集中开展猪流感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坚决防止大面积、大规模的猪流感疫情。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屠宰企业管理,坚决禁止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防病害猪肉上市。

  五、积极抗御人感染猪流感对农产品加工业和养殖业的冲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这次猪流感疫情对我县农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养猪业发展可能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超前谋划,积极应对。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防控疫情转入,一手抓发展生猪生产。要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特别是规模养猪场和养猪大户,稳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生猪生产,尽可能地减少疫情冲击。

  六、及时搞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利用有效方式,加强对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工作的宣传,让群众了解人感染猪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搞好群防群控。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预防猪流感的健康宣教工作,介绍防病知识和方法,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相关疫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爱卫会要深入广泛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创造健康卫生环境。

  七、强化相关工作机制。由卫生局牵头,公安局、农业局、旅游局、牧业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局、商业总公司、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应对人感染猪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切实提高防控能力。有关人感染猪流感的信息和情况要报送卫生局和应急办统一负责,其他部门不能擅自上报和对外发布。

  八、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保持高度的工作敏感性,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特别是做好五一节日和疫情蔓延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节日期间,县政府应急办要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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