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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进驻办理事项的范围,政府部门对进驻事项充分授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做到所有进驻事项全部公开,所有进驻事项的办理要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全部公开。在抓好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的同时,切实办好网上虚拟大厅,努力把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不断深化机关内部公开。积极探索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的公开力度,既公开结果,也公开过程。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整顿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收费、罚款比较集中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主动、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健全政府网站体系,优化公开载体,扩大公开信息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的应有功能,建立目录内容主动更新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各级政府工作报告要适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鼓励和引导群众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评议和监督。建立保密预审查制度,实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从源头上确保秘密不泄露。认真清理已过保密期限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经法定程序解密后的政府信息。
  (二)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对申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者同一政府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答复责任。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申请,提高回复质量。
  (三)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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