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开采:全面加强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重大基础设施防火、防爆和直接作业环节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强监管力量配置,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石油企业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烟花爆竹:制定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升和“五化” (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进程,合理规划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布局。治理烟花爆竹生产秩序,落实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和经营许可关。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落实、违规使用氯酸钾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冶金有色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治理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重点部位和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的事故隐患。治理喷溅和爆炸事故隐患,确保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配置齐备,运行正常。加强煤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治理“三违”现象。加强应急管理。
道路交通:查处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充分利用班线客车和危货车辆的GPS监控设备,实现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注重GPS监控平台的适时维护和升级工作;实施公路“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桥险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客渡船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的保养和配备要求;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加强砂石运输船舶、施工船舶和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监管;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和落实水上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地铁、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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