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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第一阶段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第一阶段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质函〔2010〕254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11月份将举办亚运会的实际,我厅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从4月10日至5月31日,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第一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都予以高度重视,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的第一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以及由我厅组织对部分地区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三个阶段进行。施工安全大检查期间,全省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按要求组织了自查自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检查。据统计,在第一阶段大检查行动中,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抽查了在建工程5408项,检查发现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共2042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833份,局部停工(设备停用)通知209份,并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动态扣分记录1523条。

  二、省厅组织开展督查情况

  为了解和掌握受检地区(单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促进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从5月17日至23日,我厅组织4个督查组,对江门、茂名、肇庆、云浮、汕尾、揭阳以及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4个督查组随机抽查了22家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和检查记录,实地抽查了22项在建工程,对其中7项存在安全隐患或管理问题较突出的在建工程发出了整改告知书,提出了暂时停工并限期整改的要求(详见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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