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切实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狠抓落实。要按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分解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落实配套措施,保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细化分工,密切配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的浩大工程,各地要按照本地情况特点,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发动部署,深入推进本地、本行业、本系统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同时注重发挥地区优势、职能优势,密切地区、部门之间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经验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广告、橱窗标牌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叫响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大力实施消防“明白人”工程,重点培训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落实者,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指导,突出重点。要按照“分类建设、重点培育、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大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指导力度。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蹲点帮扶,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式的指导和专门培训。结合实际,根据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不同方面,分别选定不同类别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典型,着力创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示范单位,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五)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各地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每一项工作要坚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验收、形成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制度,每年自上而下分类组织检查考核,将综合考评的结果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市政府将每年对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2012年底进行总体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