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前期谋划项目储备推进机制的意见
(许政办[201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建立重大前期谋划项目储备推进机制,对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重大前期谋划项目储备推进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是实现新一轮经济繁荣的根本途径。谋划重大前期项目,引导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市抢占未来科技经济战略制高点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大前期项目谋划工作对我市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重大前期项目谋划工作。
二、精心谋划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出发,紧紧围绕许昌长远发展的需要,拓宽思路,放宽视野,着眼于发挥比较优势,着眼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着眼于产业创新、调整和链条延伸,着眼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精心谋划提出一批关联度高、带动面广、前瞻性强的重大前期项目。重大前期谋划项目的提出,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产业长远发展导向
要针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航空航天、信息网络、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捕捉新兴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信息,理清产业发展思路,通过组织专家科学论证等方式,提出重大前期谋划项目。
(二)对全市经济发展能够产生重要影响
提出的重大前期谋划项目要有较深的产业延伸性,能够形成对全市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产业链条,产业规模十年远景规划目标要在50亿元以上。
(三)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提出的重大前期谋划项目要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注重体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严禁出现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淘汰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