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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遵义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②按时参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纪要并取得成效的,计1分。

  ③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报表和信息资料的,计2分。

  ④按时完成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的,计1分。

  (2)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分行、遵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①按时参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纪要并取得成效的,计2分。

  ②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报表和信息资料的,计2分。

  ③按时完成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的,计1分。

  2.金融服务(5分)

  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进行考核。

  计分标准:

  制发金融服务满意度调查表,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组成调查组开展抽样调查。按非常满意(5分)、满意(4分)、比较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不满意(1分)五个等级计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遵义分行由于不参加存贷比指标考核,故总考核分为:实际考核分×1.25。

  三、考核程序

  (一)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牵头,商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制定相关统计考核表册。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于次年2月底前将相关数据、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三)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加上银政合作、金融服务考核分,确定考评名次,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彰奖励的结果,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经营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按获奖等次分别给予奖励。

  (二)金融管理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按二等奖奖励。

  (三)新入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参加入驻当年的考核,给予一次性奖补,并纳入下一年考核范围。

  (四)奖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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