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食〔2010〕151号)
各市(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60号),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近年来,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仍然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有的对学校食堂投入不足,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达不到相关要求;有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程度较低;有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存在无证经营状况等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明确任务,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