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甘食药监食〔2010〕15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3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要结合当地化妆品监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