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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1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精神,按照全国、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市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提高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市恶性超限运输车辆控制在3.5%以下;实现辖区内无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运输车辆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上行驶;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对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调整充实。其组成如下:

  组 长:曾永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晓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光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志刚  遵义公路管理局局长

  张大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李 琦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德生  市工业和能源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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