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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等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卫生厅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经研究决定,从5月3日起至9月13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学生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综治维稳的第一责任、职能部门的岗位责任、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学校自身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值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
  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大路面警力投放比例,提高学校门口等重点部位、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交通复杂等重点场所的“见警率”。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交通秩序良好,“三厅两室两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得到有效整治,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个人暴力犯罪极端案件得到有效杜绝,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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