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0〕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决定今年对全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网点进行全面轮换。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支持做好我省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样本轮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保持调查样本代表性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确保农村统计调查数据科学性的重要基础,是满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客观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和支持农村抽样调查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支持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同志联系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统计、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资料,帮助完成农村抽样调查样本框数据的核对。各乡镇政府要帮助选配好村级辅调员,落实好调查户,积极配合调查队进行抽样框数据实地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