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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三)关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展较快,截止2009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197个市和1840个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比例达到75%,浙江、江苏、河北、湖南、福建、广西、贵州、宁夏和安徽9省(区)农业县已经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率先完成工作目标。山西、重庆、江西、湖北、山东、四川6省(区)县级农业部门开展综合执法的比例达到80%。农业部特别强调,各省要全力以赴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一是要求抓进度,目前市、县(区)设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覆盖率在80%以下的省份,尤其是比例在50%以下的省份,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危机意识、开拓意识、攻坚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务必在年内取得重大突破,确保三年目标如期完成。二是强调明确责任。农业综合执法涉及到农业部门的形象和能力建设,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农业部门一把手工程,像抓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一样,抓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厅长要亲自抓,主管厅长要亲自跑,省厅政法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想办法,多做工作,要敢于面对困难和压力,切实担负起责任。三是强调要加强督查。部省两级要积极推动。农业部已经建立了统计通报制度,年初已经通报了一次,今后还要视情况随时通报。今年农业部还将开展检查督促。四是以多种方式实行综合执法。没有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县,要按照农政发[2008]2号文件以及《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积极探索在种子管理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现有机构的基础上,整合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实施综合执法。五是加大对综合执法的支持。农业部今年还将加大对基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和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今年,农业部有关资金的投入、人员培训、装备建设、表彰奖励等相关措施将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挂钩,加大对工作成效明显地方的支持地度,扶优扶强。要求个各地也要积极强化保障,切实做到有部署指导,有典型示范,有资金项目带动,有检查督促,不断加快工作进度。今年既是实现农业综合执法三年建设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农业部已经下发了通知和工作方案,并将组织督导组,对部分省份进行综合执法督导和普法检查验收。我省被确定为重点督导省份之一,要求省里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自查、总结和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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