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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培训到位。省市县三级要层层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业务骨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二是入户调查到位。对农村低保和扶贫项目扶持申请人,应由驻村(社、组)乡镇干部、村(社、组)干部、村民代表3人以上共同组成调查组,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以及年收入情况等采取入户察看和群众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成员在调查结束后应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对调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三是公开公示到位。所有结果应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4个层面上分别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贫困户户主、家庭人口、贫困类型、家庭年人均收入、拟扶助方式及标准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居住分散的还可通过广播等形式公示,公示期可适当延长。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应再次组织调查组重新调查核实后再行公示。四是审核把关到位。审核把关分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4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工作的责任人,对各项测算、识别、审核、确认等环节负全责。

  (四)开展“回头看”,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推进过程中,始终紧扣政策,做到政策不走样、标准不降低。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应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市州、各试点县市区要将其作为2010年和2011年扶贫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扶贫、财政、民政、统计、残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具体负责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组织试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工作总结、评比等。各试点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上下组织协调,工作畅通。

  (二)明确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省扶贫办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项目扶持措施,同时,对扶贫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的建议。省民政厅负责低保对象的认定,配合省扶贫办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省财政厅要根据试点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省统计局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省残联要会同有关单位摸清残疾人底数,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识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和提高低保档次的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扶贫倾斜政策。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将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科技服务向扶贫对象倾斜,共同营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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