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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建立、健全防灾值班制度,加强对校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在校师生、员工避险转移,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12、旅游部门
  建立、健全防灾值班制度,组织人员对工作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划定警戒线,做好游客避险疏散,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13、建设部门
  组织对本部门工作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市政设施等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采取防御措施;及时修复因灾致损的城市道路,自来水管道等市政实施。
  15、铁路部门
  组织人员对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确保行车畅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保护施工人员与设施的安全。
  16、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部署,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
  五、应急响应工作部署
  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同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1、抢险救灾
  灾情、险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切实做好危险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并立即向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报告。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固原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级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同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和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抢险救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调查
  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和险情、灾害类型和规模、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发展趋势;抢险救灾工作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今后防治工作的建议等。
  3、灾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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