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保护耕地,完成种植、绿化等任务。
10、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73万亩,其中:原州区不低于155.47万亩,西吉县不低于174.29万亩,隆德县不低于46.67万亩,泾源县不低于25.98万亩,彭阳县不低于100.32万亩。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2.18万亩,其中:原州区不得低于124.37万亩,西吉县不得低于139.43万亩,隆德县不得低于37.34万亩,泾源县不得低于20.78万亩,彭阳县不得低于80.26万亩。年内完成建设用地占补平衡任务,落实“先补后占”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按照《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3号)的要求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粮食总产量不低于60万吨,其中:原州区15.8万吨,西吉县20.3万吨,隆德县7.6万吨,泾源县4.3万吨,彭阳县12万吨。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科所、各县(区)政府。
13、新增设施农业5.1万亩,其中:原州区1.3万亩,西吉县1.1万亩,隆德县1万亩,彭阳县1.7万亩。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统计局、农科所和各县(区)政府。
14、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其中:原州区2家,西吉县2家,固原经济开发区1家。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固原经济开发区、各县(区)政府。
15、年度造林绿化37.2万亩,其中:原州区8.56万亩,西吉县6.24万亩,隆德县5.8万亩,泾源县6亩,彭阳县7万亩,六盘山林业局3.6万亩。造林成活率全面达到85%。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六盘山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二、公共安全指标
(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
16、严格控制火灾各项指数,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17、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起数为零。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8、年内不发生严重的偷排、超排和有害物质泄露环境事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
(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9、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74人以内,其中:原州区32人以下,西吉县14人以下,隆德县10人以下,泾源县9人以下,彭阳县7人以下。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工信局、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