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负责事项(P):后勤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S):工程抢险、医疗救护、灾民安置、物资保障、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7、市国土资源局:
牵头负责事项(P):地质评估。
支援负责事项(S):交通运输、工程抢险、灾民安置。
8、市交通局:
牵头负责事项(P):交通运输。
支援负责事项(S):工程抢险、灾民安置。
9、市卫生局:
牵头负责事项(P):医疗救护。
支援负责事项(S):抢险救灾。
10、市环保局:
牵头负责事项(P):污染源监测防治。
支援负责事项(S):城市搜援、灾民安置、危险物品防护、灾害评估。
11、市统计局:
牵头负责事项(P):灾害评估。
支援负责事项(S):汛情监视。
12、市城市管理局:
牵头负责事项(P):城市搜援,清水河橡胶坝安全运行。
支援负责事项(S):交通运输、工程抢险、抢险救灾、宣传教育、灾民安置。
清水河橡胶坝防汛预案由城管局另行制定,做为本预案附件。
13、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事项(P):开发区防汛救灾。
支援负责事项(S):交通运输、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治安保卫、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城市搜援、灾民安置、灾害评估。
14、原州区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事项(P):城乡结合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S):交通运输、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城市搜援、灾民安置。
15、市水务局:
牵头负责事项(P):水情调控。
支援负责事项(S):工程抢险、汛情监视、宣传教育、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16、市气象局:
牵头负责事项(P):汛情预报。
支援负责事项(S):宣传教育、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17、武警支队:
支援负责事项(S):交通运输、治安保卫、抢险救灾、城市搜援。
18、市供电局:
牵头负责事项(P):电力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S):工程抢险、后勤保障。
19、市广电局:
牵头负责事项(P):宣传教育、电视信号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S):工程抢险。
20、水文局:
牵头负责事项(P):汛情监视。
支援负责事项(S):宣传教育、灾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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