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责:及时播发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批示及规定;及时刊登报道防汛救灾信息及防汛救灾先进事迹;对社会上出现的谣言、误传及时辟谣,保持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报道各级政府对灾区的慰问及全国各地对灾区人民大力支援的信息,鼓舞民心。
牵头负责事项(P):宣传教育、电视信号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S):预案启动、预案实施、工程抢险。
10、灾害评估组
组 长:周万佩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志利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原州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值班电话:2088124)
职 责:对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无家可归的人员进行统计;对汛情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估;对房屋、城市基础设施等被破坏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向城区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以便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争取援助。
牵头负责事项(P):地质评估、灾害评估。
支援负责事项(S):预案启动、预案实施、交通运输、通讯保障、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灾民安置、物资保障。
五、主要部门职责分工
各部门除按权属范围履行职责外,还要在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牵头或支援配合的防汛抢险各项事务。
1、固原军分区:
牵头负责事项(P):抢险救灾。
支援负责事项(S):医疗救护、治安保卫、城市搜援、危险物品防护。
2、市住建局:
牵头负责事项(P):工程抢险。
支援负责事项(S):后勤保障、汛情监视、宣传教育、城市搜援、灾民安置、灾害评估、抢险救灾。
3、市发改委:
牵头负责事项(P):恢复重建计划。
支援负责事项(S):工程抢险、后勤保障、灾民安置、物资保障、灾害评估。
4、市公安局:
牵头负责事项(P):抢险救灾、治安保卫、危险物品防护。
支援负责事项(S):交通运输、工程抢险、城市搜援、污染源监测防治。
5、市民政局:
牵头负责事项(P):灾民安置、物资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S):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城市搜援、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6、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