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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演练。防灾减灾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年初制定的演练计划,按照“全面演练,昼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学校、企业、社区、农村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年”和“安全建设年”活动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自然灾害隐患逐一排查,逐一整改,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发挥本单位的技术和装备优势,不断提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灾减灾水平。
  五、组织领导
  成立“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肖万民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俊良、市安监局局长张中发担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各位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协调处,具体负责“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搞好安全生产领域的防灾减灾活动,创建平安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社区的每个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疏散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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